索引号: | hbqzfqzfb/2017-0538 | 公开责任部门: | 区政府办 |
公开日期: | 2017-10-16 11:54 | 发布文号: | 汉发〔2017〕7号 有效期五年 |
公开目录: | 区政府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汉发〔2017〕7号
中共安康市mobile 365365051_www365bet娱乐场_www.bst365.com委
安康市mobile 365365051_www365bet娱乐场_www.bst365.com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mobile 365365051_www365bet娱乐场_www.bst365.com全面深化“河长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办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现将《mobile 365365051_www365bet娱乐场_www.bst365.com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安康市mobile 365365051_www365bet娱乐场_www.bst365.com委 安康市mobile 365365051_www365bet娱乐场_www.bst365.com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8日
mobile 365365051_www365bet娱乐场_www.bst365.com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系列部署,加强全区水质保护,确保南水北调核心水源涵养区水质安全。2014年以来,我区积极探索推行河长制,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有力保证了全区主要河流水质持续达标。为了继续巩固河长制成果,全面深入推进全区河湖库渠管理保护工作,为建设美丽富裕和谐新汉滨提供坚实的水环境保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陕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17〕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字〔2017〕3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mobile 365365051_www365bet娱乐场_www.bst365.com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建设美丽富裕和谐新汉滨目标,以加强水管理、保护水资源、治理水环境、防治水污染、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面深化“河长制”,建立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区、镇办、村(社区)分级“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库渠管理保护责任机制。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使全区河湖库渠实现“六无六有”目标,即:无垃圾、无直排、无碍洪、无违建、无违采、无损毁和有堤防、有绿化、有景观、有制度、有队伍、有管护。突发水环境事件得到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实现河流断面水质、水生态、水环境面貌持续改善,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标,从根本上维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基本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河湖库渠经济社会功能与自然生态系统协调、人水和谐共处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统筹河道库渠保护管理规划。遵循水系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根据河流功能定位,将生态理念融入城镇建设、河湖库渠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科学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专项规划。规划应统筹考虑地区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和生态安全。逐步推进水利、农业、林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与河湖库渠环境有关的规划“多规合一”,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和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和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健全控制指标体系。进一步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积极探索水权制度改革。加快水资源管理系统和监测系统建设,探索建立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核定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明确功能区的允许纳污总量。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工业、城镇、农业节水,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开展水系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主要江河源头、重要水源涵养地的水环境保护,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禁止开发范围,实现江河源头保护区污水“零排放”。加快水源涵养林建设,全面保护天然林,提高森林蓄积量,开展江河湖库渠沿岸绿化造林,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加强水体污染综合防治,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及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落实部门职责,分头推进防治措施。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开展一切与水源保护无关的活动。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建立与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用水安全。加强河湖库渠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信息建设和“互联网+水利”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和响应机制。结合城镇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设施和水风景区(点),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库渠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四)强化跨界断面和重点水域监测。加强河流跨界断面、主要交汇处、重点水域的水量水质水环境监测,强化突发水污染处置应急监测。统一技术要求和标准,统筹建设与管理,建立体系完备、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河湖库渠监管网络,完善区水资源监测中心建设。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水质水量监测和评价,按规定发布有关监测成果。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机制,追溯污染来源,严格落实整治责任和限期整改措施。
(五)推动河湖库渠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快城镇水环境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大力推进绿色生态镇、绿色生态村(社区)创建活动。落实生产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大力推进坡耕地、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推进水环境自然修复保护,严格落实禁渔期、禁渔区制度,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加强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增强水体净化调节功能。抓好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强河湖库渠湿地修复,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开展河湖库渠沿岸绿化造林,改善河湖库渠生态环境。完善水库、水电站及堰闸调度方案,保证防洪安全和河流基本生态流量。
(六)加强水域岸线及采砂管理。开展河湖库渠岸线登记,依法划定河湖库渠及其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因地制宜”的原则推动确权。科学编制岸线利用规划,严格区分管理和用途管制,划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限制开发区、开发利用区。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和行政许可,建立区、镇涉河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信息通报及公告制度。科学制定河道采砂规划,实行保护优先、总量控制和有序开采,严格执行《安康市江河湖库渠泊采砂管理办法》(安政办发〔2016〕20号),实行最严格的禁采区、禁采期规定。加强采砂日常执法巡查制度,禁止超时超量超范围采砂,采砂作业完成后及时恢复河道原状和复平采砂场点,禁止在河道内堆放采砂尾料或弃料。
(七)加强监管与执法。落实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制度,强化行政监管与执法。加强河湖库渠水域环境动态监管,实现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系统化。明确经费和技术标准,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加强河湖库渠水域巡查保洁及堤防工程维修养护。建立实时、公开、高效的“河长”即时通信平台。将日常巡查、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等纳入信息化、一体化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依法治水,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强化行政监管与执法。建立由区水利、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相关部门共同负责的河湖库渠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积极探索综合执法试点,统筹区水利、环保、农业、林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涉及河湖库渠保护管理行政执法职能,成立综合执法队伍。开展河湖库渠“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水环境违法行为实行 “零容忍”,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采矿洗砂(矿)、设障围垦、倾倒废弃物以及电毒炸鱼等破坏河湖库渠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八)完善河湖库渠保护管理制度。建立河湖库渠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水域、滩涂、岸线等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把河湖库渠保护管理工作作为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制定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建立网格化、全方位河湖库渠水域岸线巡查检查制度和违法行为报告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和考核问责。完善河湖库渠及堤防管理养护制度,明确河湖库渠管理责任和管理主体,积极推行管养分离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逐步实现河湖库渠养护专业化、社会化。
四、责任体系
1.构建责任体系。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全面深化“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生态经济强区的重要举措,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以区、镇办、村三级“河长”为主要内容的“河长制”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区、镇办设立“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警长”。
区级总河长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区级副总河长由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担任,汉江干流及其100 Km2 以上支流由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担任区级河长,区级河道总警长由区公安分局局长担任。河流所经镇办、村为责任主体,分别设立镇办“总河长”、镇办“河长”、 镇办“河道警长”,并依据实际设立村“总河长”、“河长”,同时涉河各村(社区)分别设立保洁员或巡查员,各镇办落实1—2名专管员。
为了切实抓好各级“河长制”各项工作的落实,区、镇办均应设立“河长制”办公室,区“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水利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区水利局、区环保局、区公安局及有关部门的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同时区委组织部、宣传部、法制办、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城管分局、环保局、文广旅游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国土分局、科技局、教体局、卫计局、汉滨公安分局为“河长制”区级责任单位,分别确定1名领导为责任人,1名干部为联络人,联络人为区“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各镇办“河长制”办公室设在镇办农综站,由分管镇长(办事处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区、镇办、村三级“河长”和“河长制”责任人名单在媒体上进行公布。
2.明确工作职责。
(1)区、镇办、村(社区)各级河长及警长职责
区级“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领导全区“河长制”工作,分别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
区级“河道总警长”:负责河道执法检查,完善执法联动、办案协调等机制。指导督导各级河道警长履行职责。
区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库渠的管理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域岸线管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强化激励问责。
镇办级“总河长”:负责领导所在镇办 “河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
镇办级“河长”:为所辖河湖库渠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相应河湖库渠管理保护的实施推进工作,依照区级建立河长制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分级分段深化落实河长制工作,负责做好所辖河流的堤防日常管护工作,确保防汛安全;负责所辖河流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电毒炸鱼整治;在区“河长”的领导下,加强所辖河流因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侵占河道影响行洪安全的清理整治;协助和配合相关部门对所辖河流做好采砂船舶(机器)集中停靠、采砂纠纷调处、可采区现场监督等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以及非法采砂的清理和整顿;协助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辖区内水库养殖和畜禽养殖以及农业面源污染的整治;对村级河长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导。以镇办为单位设立所辖河流专管员,建立健全专管员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
村级“河长”: 为所辖河湖库渠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相应河湖库渠的管理保护工作,负责所辖河流生活垃圾的集中收集,开展所辖河流巡查、保洁工作,设立巡查员或保洁员,督导巡查员或保洁员定期开展巡查保洁工作。
区、镇办“河道警长”:负责协助河长开展各项工作,强化与水利、环保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协作配合,落实和完善执法联动、办案协调等工作机制,检查督导下级河道警长履行职责。全力为水环境治理保驾护航,严厉打击涉河涉水违法行为,营造依法管水、治水的良好法治环境。
(2)“河长制”办公室职责。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河长制”,主要职责为组织协调、调度督导、监督各项任务落实及配合检查考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一河一档、一河一策”的河道管理、治理台帐。
(3)区级责任单位职责。
区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对镇、村“河长”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考核。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河湖库渠保护管理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负责深化“河长制”工作落实的督查工作。
区政府法制办负责河湖库渠保护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
区发改局负责协调推进河湖库渠保护有关重点项目,抓好有关河湖库渠保护产业布局和重大政策的落实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区级“河长制”专项经费,协调河湖库渠保护管理所需资金,并监督资金使用。
区审计局负责水域、岸线、滩涂等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和离任审计。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监管和推进水道整治及疏浚、水上运输及码头污染防治,严格船舶管理,危险品管理。
区住建局mobile 365365051_www365bet娱乐场_www.bst365.com
负责城镇水域黑臭水体整治,对城镇污水、设施运行进行监管,推进城镇污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并指导城镇做好相关工作。
区城管分局负责城区范围内弃土弃渣、垃圾处理和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监管。
区环保局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指导和执法监管,组织实施跨界的水污染防治规划,落实更严格的河湖库渠排污标准,开展入河污染源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管,定期开展全区地表水及水源地水质监测,继续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完善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
区文广旅游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景区内河湖库渠管理保护及保洁工作,防止库区旅游娱乐休闲造成环境污染。
区农业局负责监管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及农村新能源开发推广工作,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依法依规查处破坏农业生态环境的行为。
区林业局负责推进生态公益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推进河湖库渠沿岸绿化和湿地修复工作。
区水利局负责开展水资源管理保护,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水域岸线登记及管理、河湖库渠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清洁型流域治理、职责范围内堤防工程管理、河流养殖污染防治、河湖库渠水工程建设等,开展重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及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
区国土分局负责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河湖库渠治理项目用地保障、河湖库渠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确权登记。
区科技局负责组织开展节约用水、水资源保护、河湖库渠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
区教体局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河湖库渠保护管理教育工作,加强中小学生河湖库渠安全教育。
区卫计局负责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查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违法行为,严格防范和控制因医疗废弃物和医源性污水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负责指导和监督饮用水卫生监测和农村卫生改厕。
汉滨公安分局负责依法打击破坏河湖库渠环境、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确定区级领导担任河长的河道警长,督促各公安派出所建立分级河道警长。
区级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保障“河长制”实施。各镇办也应当明确当地有关部门的具体职责。
镇办、村(社区)依照区级建立“河长制”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分级分段深化落实“河长制”工作。
3.夯实工作措施。
各镇办、区级各相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识河道库渠保护的重大意义,扎实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河长制”的责任主体是“河长”,实质就是党政首长负责制,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新“河长制”责任体系,建立“河长+河道警长”工作机制。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监督问责,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推进各项工作,切实把全区河湖库渠治理好、保护好、管理好。夯实“六治”工作法:一是河长主治。各级“河长”要坚决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找准河湖库渠治理切入点和发力点,把工作抓实抓细抓深,强化日常督导,做到情况明、责任清、措施实、督得严。二是源头重治。坚持以源头治理为核心,坚决摒弃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坚决淘汰高能耗、重污染产能。三是系统共治。坚持“治污水、护好水,保水质、降水耗,控源头、管全程”的系统思维,统筹河湖库渠水量管理、水质保护、水生态修复。四是工程整治。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山洪沟综合治理、水源工程建设、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切实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水生态安全。五是依法严治。建立健全河湖库渠管理、水功能区管理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水行政监督执法。六是群防群治。推进村规民约、治水公约等制度建设,增强公众环境意识,激发公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深化实施“河长制”,作为当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抓紧制定本区域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发挥人大监督和政协参政议政的重要作用,形成河湖库渠保护管理的合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河长”负责牵头召集“河长制”办公室和责任单位,协调解决河湖库渠保护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建立问题督办制度,由“河长”签发督办单,对河湖库渠保护管理重要事项进行督办。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日常工作沟通与协调,定期发布“河长制”工作信息,通报典型事例。建立健全各部门涉及河湖库渠日常管理的专业机构,落实保护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管理经费。
(二)强化考核问责。实行生态环境损害河长责任终身追究制,建立考核奖惩制度,以水质量监测、水域岸线管理、河湖库渠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健全河湖库渠管理与保护“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内容纳入区政府对镇办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结合河湖库渠实际,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湖库渠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造成江河湖库渠生态破坏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落实工作经费。区、镇“河长制”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重点用于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河湖库渠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工作费用。在争取中省市支持的同时,统筹安排项目资金,足额保障河湖库渠巡查保洁、堤防工程等日常管养经费。加大城镇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湖库渠环境治理与保护。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镇办、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河湖库渠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在河道库渠显要位置树牌立碑,设置警示标志,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河湖库渠保护管理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河湖库渠保护意识。有效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着力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防污治污,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进一步增强城市镇村、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河湖库渠管理和保护责任意识,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库渠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监督检查。区委、区政府成立“河长制”督察组,定期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结果全区予以通报,重点对各镇办、区直有关部门“河长制”职责、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等方面常年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及时反馈整改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建立区级河长一月一督查、镇办级河长一周一检查、村级河长一天一巡查的“三个一”机制,严格实行周报告、月检查、季通报和“三色单”督办制度,对在“河长制”工作中行动快、做法好、成效明显的镇办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求其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移送问责机关实施责任追究,并将结果纳入对镇办和区直部门的年度考核,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1.mobile 365365051_www365bet娱乐场_www.bst365.com“河长制”管理体系图
2.mobile 365365051_www365bet娱乐场_www.bst365.com总河长、区级河长及警长名单
3.mobile 365365051_www365bet娱乐场_www.bst365.com区级河长及河道警长包抓河段分工表
4.mobile 365365051_www365bet娱乐场_www.bst365.com镇办级河道警长名单
5.mobile 365365051_www365bet娱乐场_www.bst365.com流域面积10km2以上河流镇、村河长名单
抄送:区委各常委,区政府党组各成员。
中共安康市mobile 365365051_www365bet娱乐场_www.bst365.com委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印发